學系 | 學科能力測驗 檢定項目及標準 |
指定考試採計 科目及方法 |
同分參酌方式 | 選系說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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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理學系 | --- | 國 文 x 1.50 英 文 x 1.50 數學甲 x 1.00 物 理 x 1.00 化 學 x 1.00 生 物 x 1.50 |
英 文 | 1.學生實習及工作主要對象為病人,故視覺、聽覺、言語、行動及精神有嚴重障礙者,對護理工作有安全之虞,請慎重考慮。 2.男女兼收。本系自九十八學年度起開始招生,畢業應修128學分。教學秉持愛人如己之校核心價值,培養學生具愛人如己之基本涵養。 | |
國 文 | |||||
生 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