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系 | 學科能力測驗 檢定項目及標準 |
指定考試採計 科目及方法 |
同分參酌方式 | 選系說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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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學系 | --- | 國 文 x 2.00 英 文 x 1.00 歷 史 x 2.00 地 理 x 1.50 |
國 文 | 本系設立宗旨為培育人文素養及文學專業人才,學士班以「文學設計」為發展重點,教學生如何運用中國文學的材料,來運用到生活和職場中,寫出具有創意的作品。教學方向在於培育學生成為一個具有文學視野,也充滿創意的「文化創意產業」專業人員。國文達90分考生可申請改分發至本系。 | |
歷 史 | |||||
英 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