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系
學科能力測驗
檢定項目及標準
指定考試採計
科目及方法
同分參酌方式
選系說明
東方語文學系日文組
---
國 文 x 1.50
英 文 x 1.00
數學乙 x 1.00
歷 史 x 1.50
地 理 x 1.00
1
國 文
1.須通過日本語能力試驗2級或相等日本語能力試驗始得畢業。 2.須修習中國語文課程至少12學分始得畢業。 3.本系組特色在於結合語言與文學,注重理論與實務,培養具人文精神的語文人才。
2
英 文
3
歷 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