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系 學科能力測驗
檢定項目及標準
指定考試採計
科目及方法
同分參酌方式 選系說明
財經法律學系 ---國 文       x 1.25
英 文       x 1.25
數學乙       x 1.25
歷 史       x 1.00
公民與社會       x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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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 文 財經法律系除傳統的基礎法學教育外,將特別著重財經法學教育,以培養財經法律專業人才。本系畢業生可參加司法官、律師、金融法制人員、公證人等之國家考試及在金融工商界擔任法務人員。電話:07-5919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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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學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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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 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