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系 | 學科能力測驗 檢定項目及標準 |
指定考試採計 科目及方法 |
同分參酌方式 | 選系說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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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用數學系 | --- | 國 文 x 1.00 英 文 x 1.50 數學甲 x 2.00 物 理 x 1.50 化 學 x 1.00 |
數學甲 | 教學目標在使學生具有基本的數學知識,同時經由學習數學過程中,提高其思考、組織、表達及創造的能力。學生除研究數學的原理外,還要學習數學在科學、工業、商業及資訊業等各領域方面的應用,期能於畢業後繼續研究高深的數學、統計、電腦及其他科學。 | |
物 理 | |||||
英 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