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系
學科能力測驗
檢定項目及標準
指定考試採計
科目及方法
同分參酌方式
選系說明
日本語文學系(麻豆校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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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 文 x 2.00
英 文 x 1.00
歷 史 x 2.00
地 理 x 1.00
公民與社會 x 2.00
1
國 文
本系教育目標主要有二: (1)培養學生具備專業基礎能力。 (2)以日語為基礎,進行多元化學習,培養學生組織能力與熟知日本風土國情。 本學系在麻豆校區上課。
2
歷 史
3
公民與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