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系 學科能力測驗
檢定項目及標準
指定考試採計
科目及方法
同分參酌方式 選系說明
幼兒教育學系 ---國 文       x 2.00
英 文       x 1.00
歷 史       x 2.00
地 理       x 2.00
公民與社會       x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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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 文 本系之教學目標在培育具備人文素養與幼教專業知能的幼兒教育人員、培育幼兒教育學術研究人才。學生畢業後可成為托育機構之幼教老師、進入早期療育機構、安親班或兒童福利相關機構服務,並可參加高普考或繼續攻讀國內外相關科系研究所,從事學術研究及教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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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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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 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