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系 | 學科能力測驗 檢定項目及標準 |
指定考試採計 科目及方法 |
同分參酌方式 | 選系說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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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音樂學系(音樂組) | --- | 國 文 x 2.00 英 文 x 2.00 數學乙 x 1.00 歷 史 x 1.00 地 理 x 1.00 術科(音樂) x 2.00 |
術 科 |
有聽覺障礙、肢體障礙、精神障礙者,宜慎重考慮。 須加考術科﹝音樂﹞。術科採計項目: 主修35%、副修20%、樂理15%、視唱15%、聽寫15%。術科考試之任一採計項目不得零分。 術科總分之原始分數不得低於60分。 本學系係從音樂組及國樂組招生一定比率之學生混合上課,並非將民族音樂學系分類為兩個不同組別。課群分為:1.民族音樂學理論及田野。2.世界音樂概論及專題。3.民族樂器製作及修復。4.作曲與電子音樂教學。5.民族音樂演奏與指揮。6.學術研究與論文發表。 | |
英 文 | |||||
國 文 |
校系 | 選考項目 | 主修科目 | 副修科目 | 備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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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華大學 民族音樂學系(音樂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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鋼琴 聲樂 絃樂 限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古典吉他。 銅管樂 限法國號。 木管樂 限薩克斯管、長笛、單簧管、雙簧管、直笛。 擊樂 理論作曲 中國傳統樂器 限南胡、琵琶、箏、笙、笛、揚琴。 |
得於 鋼琴 、聲樂 ,絃樂(小提琴 、中提琴、大提琴、古典吉他),銅管樂(法國號 ),木管樂(薩克斯管 、長笛、單簧管、雙簧管、直笛)、擊樂 、理論作曲 ,中國傳統樂器(南胡 、琵琶、箏、笙、笛、揚琴),20 種樂器中任擇一種為副修。 | 主副修科目不得相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