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系 | 學科能力測驗 檢定項目及標準 |
指定考試採計 科目及方法 |
同分參酌方式 | 選系說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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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術學系 |
國 文 (均標) 英 文 (均標) | 國 文 x 1.00 英 文 x 1.00 歷 史 x 1.00 地 理 x 1.00 術科(美術) x 2.00 |
英 文 |
有視覺障礙或辨色力異常者,宜慎重考慮。 須加考術科﹝美術﹞。術科採計項目: 素描40%、創意表現20%、美術鑑賞20%、彩繪技法20%。術科考試之任一採計項目不得零分。 術科總分之原始分數不得低於65分。 本系旨培養優秀藝術創作人才,課程安排以史論與創作兼具,師資廣納國內外學有專精的專業人才,目的在透過此專業學術環境,培養本具藝術專長的學生,各自興趣專攻與個別差異發展,期能成為未來中堅骨幹的藝術專業人才。網址:http://arts.ntua.edu.tw/main.php | |
國 文 | |||||
歷 史 |
校系 | 選考項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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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藝術大學 美術學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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