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系 | 學科能力測驗 檢定項目及標準 |
指定考試採計 科目及方法 |
同分參酌方式 | 選系說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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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畫藝術學位學程 | --- | 國 文 x 1.00 歷 史 x 1.50 地 理 x 1.50 術科(美術) x 2.00 |
術 科 |
須加考術科﹝美術﹞。術科採計項目: 素描15%、彩繪技法15%、水墨書畫70%。術科考試之任一採計項目不得零分。
本學程以學術創作與市場導向並重,追求清新高雅的台灣水墨風格為教育目標,與豐年企業合作,設有10名獎學金,每名每學期5萬元,4年均可申請,畢業後可獲得書畫學士學位,優先考入美術研究所,參加「長榮豐年畫苑」接受高級精質創作培訓。 | |
國 文 | |||||
歷 史 |
校系 | 選考項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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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榮大學 書畫藝術學位學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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