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系 學科能力測驗
檢定項目及標準
指定考試採計
科目及方法
同分參酌方式 選系說明
書畫藝術學位學程 ---國 文       x 1.00
歷 史       x 1.50
地 理       x 1.50
術科(美術) x 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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術 科 須加考術科﹝美術﹞。術科採計項目: 素描15%、彩繪技法15%、水墨書畫70%。術科考試之任一採計項目不得零分。
本學程以學術創作與市場導向並重,追求清新高雅的台灣水墨風格為教育目標,與豐年企業合作,設有10名獎學金,每名每學期5萬元,4年均可申請,畢業後可獲得書畫學士學位,優先考入美術研究所,參加「長榮豐年畫苑」接受高級精質創作培訓。
2
國 文
3
歷 史

美術選考項目規定:
校系 選考項目
長榮大學
書畫藝術學位學程
  素描 15%    
  彩繪技法 15%    
  水墨書畫 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