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系 學科能力測驗
檢定項目及標準
指定考試採計
科目及方法
同分參酌方式 選系說明
公共事務學系(桃園校區) ---國 文       x 2.00
英 文       x 2.00
數學乙       x 1.00
歷 史       x 1.00
公民與社會       x 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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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 文 1.本系所之設立,旨在培養公共事務管理人才,兼顧本土關懷及全球視野,理論與實務並重,期透過科際整合之訓練,使學生具備處理公共議題之能力。2.本系在桃園校區上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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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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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與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