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系 學科能力測驗
檢定項目及標準
指定考試採計
科目及方法
同分參酌方式 選系說明
財經法律學系 ---國 文       x 1.00
英 文       x 1.50
數學乙       x 1.00
歷 史       x 1.00
公民與社會       x 1.00
1
英 文 本系提供之課程,除基礎法學外,並使學生得以接觸有關智慧財產權法、生物科技法律、財稅法、中國大陸財經法及其他有關國際經貿交流之法律。學生於畢業後除可參加高普考、律師與司法官考試外,亦可從事金融及企業法務人員或財經法律專業律師等工作。
2
國 文
3
數學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