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系 學科能力測驗
檢定項目及標準
指定考試採計
科目及方法
同分參酌方式 選系說明
體育學系 ---國 文       x 2.00
英 文       x 1.50
數學甲       x 1.00
術科(體育) x 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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術 科 有視覺障礙或辨色力異常、聽覺障礙、肢體障礙、精神障礙、心臟病、有上述情形者,宜慎重考慮。
須加考術科﹝體育﹞。1.本系為師培學系,入學新生中有45名可修讀國小教育學程。2.本系另規劃52學分,培養「戶外體驗教育」活動企劃與領導人才。3.本系設有碩士班,同學成績在全班前1/2,可申請於大四期間選讀碩士課程,五年內取得學士及碩士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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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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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 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