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系 學科能力測驗
檢定項目及標準
指定考試採計
科目及方法
同分參酌方式 選系說明
藝術與設計學系創作組 ---國 文       x 1.50
英 文       x 1.00
歷 史       x 1.50
術科(美術) x 2.00
1
術 科 男女兼收,但代碼分列。須加考術科﹝美術﹞。術科採計項目: 素描40%、創意表現10%、美術鑑賞10%、彩繪技法20%、水墨書畫20%。術科考試之任一採計項目不得零分。
1.本學系創作組強調培養多元與專精之創作能力,師資兼具創作與理論涵養,教學空間與設備完善,學生在各類比賽表現傑出,並積極參與國際作品交流,成就與潛力無限。2.本系非師培學系,欲修習師資培育課程之同學須參加全校非師培學系師培生甄選,擇優錄取。
2
國 文
3
英 文

美術選考項目規定:
校系 選考項目
國立新竹教育大學
藝術與設計學系創作組
  素描 40%    
  創意表現 10%    
  美術鑑賞 10%    
  彩繪技法 20%    
  水墨書畫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