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系 學科能力測驗
檢定項目及標準
指定考試採計
科目及方法
同分參酌方式 選系說明
數學系 數 學  (均標)
國 文       x 1.00
英 文       x 1.00
數學甲       x 2.00
物 理       x 1.50
1
數學甲 有聽覺障礙、肢體障礙、精神障礙者,宜慎重考慮。
本系為師資培育與非師資培育並行學系,以自費為主。師培生培育具數學素養及數學教學專業發展之國小師資;非師培生培育具數學素養與統計素養,兼具資訊素養之研究人才。
2
物 理
3
英 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