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系 學科能力測驗
檢定項目及標準
指定考試採計
科目及方法
同分參酌方式 選系說明
特殊教育學系 ---國 文       x 1.50
英 文       x 1.50
數學乙       x 1.00
歷 史       x 1.00
地 理       x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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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 文 本系以培育特殊教育師資及特教相關專業人才為宗旨,以自費為主。課程兼重身心障礙與資賦優異教育之理論與實務。學生畢業後除可至學校任教外,另可任職特教行政部門和身心障礙療育機構,亦可報考特教相關研究所進修深造與參加公職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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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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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學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