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系 學科能力測驗
檢定項目及標準
指定考試採計
科目及方法
同分參酌方式 選系說明
體育與運動科學系 ---國 文       x 1.00
英 文       x 1.00
數學甲       x 1.00
生 物       x 2.00
術科(體育) x 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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術 科 有視覺障礙或辨色力異常、聽覺障礙、肢體障礙、精神障礙、心臟病、口吃者,宜慎重考慮。
須加考術科﹝體育﹞。本系為東部主要體育及運動科學人才培育學系,師資兼具人文與科學專長,全系可修國小教育學程,並有中等教育學程可選讀。另設運動科學、運動教育及運動健康促進學程,以全面發展學生興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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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 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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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 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