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系 | 學科能力測驗 檢定項目及標準 |
指定考試採計 科目及方法 |
同分參酌方式 | 選系說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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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用數學系 | --- | 國 文 x 1.00 英 文 x 1.50 數學甲 x 2.00 物 理 x 1.50 化 學 x 1.00 |
數學甲 | 本系新訂課程,主修必修48學分,選修12學分,所有必修數學課程每學期均有1至2小時演習課,目的為建立數學深厚的基礎。副修內含兩個學程,一為應用數學學程,另一為數學教育學程,學生可選擇其中之一或全部選。參加師資培育課程至少13名,入學後辦理甄試,擇優錄取。 | |
物 理 | |||||
英 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