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系 學科能力測驗
檢定項目及標準
指定考試採計
科目及方法
同分參酌方式 選系說明
美術學系 國 文  (均標)
國 文       x 1.00
英 文       x 1.00
歷 史       x 1.00
術科(美術) x 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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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 文 須加考術科﹝美術﹞。術科採計項目: 素描45%、創意表現15%、美術鑑賞10%、彩繪技法15%、水墨書畫15%。術科考試之任一採計項目不得零分。
本系採師培與非師培雙軌制﹔入學後學生可參加甄選修習師資培育課程,甄選相關辦法,於入學後由師資培育中心另行公告。 *本系不招收身障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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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 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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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 文

美術選考項目規定:
校系 選考項目
國立臺中教育大學
美術學系
  素描 45%    
  創意表現 15%    
  美術鑑賞 10%    
  彩繪技法 15%    
  水墨書畫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