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系 學科能力測驗
檢定項目及標準
指定考試採計
科目及方法
同分參酌方式 選系說明
美術學系 ---國 文       x 1.00
英 文       x 1.00
歷 史       x 1.00
術科(美術) x 2.00
1
術 科 有視覺障礙或辨色力異常、精神障礙者,宜慎重考慮。
須加考術科﹝美術﹞。術科採計項目: 素描40%、彩繪技法30%、水墨書畫30%。術科考試之任一採計項目不得零分。 術科總分之原始分數不得低於50分。
1.學系特色:強調創作、理論並進與提昇,藉以培養藝術專業人才與健全優良之師資。 2.本系招收師資及非師資培育生各若干名。師資培育生於一年級下學期擇期另行舉辦師資培育生考試甄選。
2
英 文
3
國 文

美術選考項目規定:
校系 選考項目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
美術學系
  素描 40%    
  彩繪技法 30%    
  水墨書畫 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