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系
學科能力測驗
檢定項目及標準
指定考試採計
科目及方法
同分參酌方式
選系說明
國文學系應用中文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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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 文 x 1.50
英 文 x 1.25
數學乙 x 1.00
歷 史 x 1.25
地 理 x 1.00
1
國 文
有視覺障礙或辨色力異常、聽覺障礙、肢體障礙、精神障礙、口吃者,宜慎重考慮。
1.「應用中文組」學生為「非」師資培育生,入學後仍可依相關辦法經由師資培育中心考試,修讀教育學程。2.上課地點:和平校區。
2
英 文
3
歷 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