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系 學科能力測驗
檢定項目及標準
指定考試採計
科目及方法
同分參酌方式 選系說明
數學系應用數學組 ---國 文       x 1.00
英 文       x 1.25
數學甲       x 2.00
物 理       x 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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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學甲 1.若有嚴重身心障礙,填志願時宜慎重考慮。 2.應用數學組學生為非師資培育生;入學後仍可依相關辦法經由師資培育中心考試通過,修讀教育學程。 3.數學甲成績達90分考生可申請改分發至本系應用數學組。4.上課地點:燕巢校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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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 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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