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系 | 學科能力測驗 檢定項目及標準 |
指定考試採計 科目及方法 |
同分參酌方式 | 選系說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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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學系 | --- | 國 文 x 1.50 英 文 x 1.50 數學乙 x 1.50 歷 史 x 1.00 地 理 x 1.00 |
英 文 | 須於大二結束前參加英文檢定考試,並達CEF之B2高階級(相當於TOEIC750分),未達標準者,須於大三結束前補考一次,若仍未達標準者,則須於畢業前再考一次(成績不計是否達到標準)始有畢業資格;且需於畢業前修過一科以英文授課之專業科目。 | |
數學乙 | |||||
國 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