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系 學科能力測驗
檢定項目及標準
指定考試採計
科目及方法
同分參酌方式 選系說明
會計學系 ---國 文       x 1.50
英 文       x 1.50
數學乙       x 1.50
歷 史       x 1.00
地 理       x 1.00
1
英 文 須於大二結束前參加英文檢定考試,並達CEF之B2高階級(相當於TOEIC750分),未達標準者,須於大三結束前補考一次,若仍未達標準者,則須於畢業前再考一次(成績不計是否達到標準)始有畢業資格;且需於畢業前修過一科以英文授課之專業科目。
2
數學乙
3
國 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