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系 學科能力測驗
檢定項目及標準
指定考試採計
科目及方法
同分參酌方式 選系說明
日本語文學系 ---國 文       x 1.50
英 文       x 1.50
數學乙       x 1.00
歷 史       x 1.00
地 理       x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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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 文 1.本系以培養學生學習及研究日本為宗旨,並促進中日文化政經交流為目標。 2.三年級學生通過甄選可赴日本姊妹校修習學分。 3.除學校外,本系亦設有系所獎學金供日文系學生申請。 4.強調課程結合核心行為能力,加強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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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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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 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