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系 學科能力測驗
檢定項目及標準
指定考試採計
科目及方法
同分參酌方式 選系說明
歷史學系 ---國 文       x 1.00
英 文       x 1.00
歷 史       x 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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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 史 本系課程採史論與史實並重之原則,以培養史學研究及應用人才為宗旨,教學目標著重於(1)專業史學研究與教育人才之養成;(2)歷史鄉土教育人才之培育;(3)文史工作人才之培養。歷史達90分考生可申請改分發至本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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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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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 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