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系
學科能力測驗
檢定項目及標準
指定考試採計
科目及方法
同分參酌方式
選系說明
醫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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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 文 x 1.00
英 文 x 1.00
數學甲 x 1.00
物 理 x 1.00
化 學 x 1.00
生 物 x 1.00
1
英 文
1.視覺、言語、聽力、行動及精神有嚴重障礙及辨色力異常者,宜慎重考慮。上述障礙可能影響大學中某些課程修習困難。 2.修業年限7年,含實習一年。 3.各年級學生均在台中校區上課。
2
生 物
3
化 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