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系 學科能力測驗
檢定項目及標準
指定考試採計
科目及方法
同分參酌方式 選系說明
工學院學士班 ---國 文       x 1.00
英 文       x 1.00
數學甲       x 1.00
物 理       x 1.00
化 學       x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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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 文 學生入學一年後可選擇雙專長或工學院任何一系就讀。雙專長乃是以本院的學系為第一專長,本校電資、生科、理學、原科、科管等五院的11個學系為第二專長。就學期間成績表現優良的同學在經過評審後,可獲得來回機票補助,到國外大學從事短期研究或交流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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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 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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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學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