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系 學科能力測驗
檢定項目及標準
指定考試採計
科目及方法
同分參酌方式 選系說明
化學工程與材料工程學系 ---國 文       x 1.00
英 文       x 2.00
數學甲       x 2.00
物 理       x 1.00
化 學       x 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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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學甲 有視覺障礙或辨色力異常、基於學業學習及未來職場操作安全考量者,宜慎重考慮。
本系以培養優良之化學工程與材料工程師,提供化工、材料工業技術服務及帶動化工業及材料工業獨立自主為宗旨。教學目標除傳授化工、材料專業知識外,亦注重學生品德之培養及服務社會之胸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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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 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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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 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