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系 學科能力測驗
檢定項目及標準
指定考試採計
科目及方法
同分參酌方式 選系說明
歷史學系 ---國 文       x 1.25
英 文       x 1.25
歷 史       x 1.50
地 理       x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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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 史 本系課程兼顧中國史、台灣史及世界史的均衡發展,每一領域至少須修滿12學分。此外,規劃與歷史領域相關且有助於同學畢業後發展的實用性課程,以歷史學的思考或實務操作的訓練,培養學生具備深刻的歷史意識、基本的歷史知識,作為學生未來生活或工作的重要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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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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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 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