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系 學科能力測驗
檢定項目及標準
指定考試採計
科目及方法
同分參酌方式 選系說明
國文學系 ---國 文       x 2.00
英 文       x 1.50
歷 史       x 1.00
地 理       x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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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 文 公自費並行,但代碼分列。
本系為師資培育學系,若同學有意願擔任中等以上學校教師需另修習教育學程。本校並開設華語文教學、文學創作、日本語文、法國語文、德國語文等專業學程,以培育學生第二專長。國文達90分考生可申請改分發至本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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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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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 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