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系 學科能力測驗
檢定項目及標準
指定考試採計
科目及方法
同分參酌方式 選系說明
教育學系 ---國 文       x 1.25
英 文       x 1.50
數學乙       x 1.00
歷 史       x 1.00
地 理       x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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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 文 本系為師資培育學系,以培養中等以上學校教師及教育行政、教育研究、教育科技服務人才為目標。學生可修畢輔系或雙主修課程後,甄選成為中學教師及學校行政人員或參與相關考試從事教育行政、研究工作亦可投入教育相關產業、課程教材研發、人力資源開發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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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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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 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