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系 學科能力測驗
檢定項目及標準
指定考試採計
科目及方法
同分參酌方式 選系說明
化學系 ---國 文       x 1.00
英 文       x 1.00
數學甲       x 1.00
物 理       x 1.00
化 學       x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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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 學 1.四肢嚴重障礙而影響實驗操作者,選填化學系時宜慎重考慮。2.畢業應修最低學分數(128)=共同必修(12)+通識(18)+系訂必修(70)+選修(28,其中本系至少10學分)。3.聯絡電話:(02)33661143 網址:http://www.ch.ntu.edu.tw/ 4.化學達90分考生可申請改分發至本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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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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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學甲